技术防范在安保工作中面临的问题_保安技防_新闻中心_重庆市梁平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NEWS CENTER

新闻中心

技术防范在安保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一)公众的技术防范意识比较低  公众对技术防范的认识和了解程度不同,普遍存在防范意识低下的现象。许多人认为安全防范是政府和公安机关的事情,自己只要关好自家门窗就行了,何必花钱买技术防范设施、设备,“花钱买平安”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还有许多人认为只要有人防和物防就够了。殊不知,人防和物防只是被动的防范方式,只能延缓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增加其作案得手的难度,而不能主动地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分子。公众的技术防范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技术防范产品的质量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国的技术防范产品在数量、种类上有了长足发展,产品质量、性能、功能和技术水平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工作中也大量运用技术防范的手段。但由于安防行业起步比较晚,技防产业队伍更新快,政策引导不足,导致技防产品开发周期较长,更新换代慢,功能不够精良,市场占有率不高。3随着国外的技术防范产品大量涌入,国内同类产品在质量和技术水平上与国外产品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国内一些技防产品使用企业为了单纯节约成本,建设技术防范设施时公然使用伪劣产品,使其建成的技防设施形同虚设。而当前技术防范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却只有市场调节而没有政策引导。许多技术防范生产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对有利可图的技术防范产品,生产企业一哄而上,你争我夺;而利润微薄、风险较大的产品则无人问津,致使技术防范产品在质量、种类和数量上发展不平衡,与当前严峻治安形势对技术防范产品的需求还有很大距离。 

(三)防范手段发展水平不平衡  在一些具有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活动上,防范手段已经能够适应安保工作的需要。如在北京奥运会的安保准备工作中,高科技安防手段更是被高度重视,例如“北京安保部门依靠公安机关原有的科技信息化能力和水平,同时依靠国防军工业顶尖科技信息企业,独立自主的设计、开发、建设、应用了一套与北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公安工作紧密结合的奥运安保科技信息系统 ”。  虽然在这些国际性活动中安保技术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但是在一些普通的大型活动中情况还不能令人满意,例如活动场馆硬件设施不达标,特别是用于安检的基础性设施如验票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等还比较缺乏,对于人员的检查和现场控制上还处于传统的依靠人力的方式。由此可见,我国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科技运用还存在着一定的地区差异。 

(四)有关技术防范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  虽然我国有关技术防范的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较为完善,但是在技术防范的管理方面,尚没有全国性的、权威的、完善的法律法规。有些地方政府虽然出台了一些规定或者办法,但是条款都比较原则和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而且是地方性的,不能满足技术防范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于一些敏感问题,诸如隐私权保护没有给出有力的法律依据。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相当部分单位和公众对技术防范知之甚少。没有法律保障,无法可依,一些技术防范的优良产品不能得到有效运用,导致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活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势必影响技术防范健康、有序地发展。









24小时全国免费电话:

023-53228108

咨询热线:

023-53256466


公司邮箱:

2465480711@qq.com

公司地址: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顺城街181-4-1号

扫一扫关注“梁平保安”公众号  

seo seo

新闻中心

技术防范在安保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一)公众的技术防范意识比较低  公众对技术防范的认识和了解程度不同,普遍存在防范意识低下的现象。许多人认为安全防范是政府和公安机关的事情,自己只要关好自家门窗就行了,何必花钱买技术防范设施、设备,“花钱买平安”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还有许多人认为只要有人防和物防就够了。殊不知,人防和物防只是被动的防范方式,只能延缓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增加其作案得手的难度,而不能主动地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分子。公众的技术防范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技术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技术防范产品的质量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国的技术防范产品在数量、种类上有了长足发展,产品质量、性能、功能和技术水平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工作中也大量运用技术防范的手段。但由于安防行业起步比较晚,技防产业队伍更新快,政策引导不足,导致技防产品开发周期较长,更新换代慢,功能不够精良,市场占有率不高。3随着国外的技术防范产品大量涌入,国内同类产品在质量和技术水平上与国外产品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国内一些技防产品使用企业为了单纯节约成本,建设技术防范设施时公然使用伪劣产品,使其建成的技防设施形同虚设。而当前技术防范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却只有市场调节而没有政策引导。许多技术防范生产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对有利可图的技术防范产品,生产企业一哄而上,你争我夺;而利润微薄、风险较大的产品则无人问津,致使技术防范产品在质量、种类和数量上发展不平衡,与当前严峻治安形势对技术防范产品的需求还有很大距离。 

(三)防范手段发展水平不平衡  在一些具有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活动上,防范手段已经能够适应安保工作的需要。如在北京奥运会的安保准备工作中,高科技安防手段更是被高度重视,例如“北京安保部门依靠公安机关原有的科技信息化能力和水平,同时依靠国防军工业顶尖科技信息企业,独立自主的设计、开发、建设、应用了一套与北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公安工作紧密结合的奥运安保科技信息系统 ”。  虽然在这些国际性活动中安保技术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但是在一些普通的大型活动中情况还不能令人满意,例如活动场馆硬件设施不达标,特别是用于安检的基础性设施如验票系统,图像监控系统等还比较缺乏,对于人员的检查和现场控制上还处于传统的依靠人力的方式。由此可见,我国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科技运用还存在着一定的地区差异。 

(四)有关技术防范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  虽然我国有关技术防范的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较为完善,但是在技术防范的管理方面,尚没有全国性的、权威的、完善的法律法规。有些地方政府虽然出台了一些规定或者办法,但是条款都比较原则和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而且是地方性的,不能满足技术防范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于一些敏感问题,诸如隐私权保护没有给出有力的法律依据。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相当部分单位和公众对技术防范知之甚少。没有法律保障,无法可依,一些技术防范的优良产品不能得到有效运用,导致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活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势必影响技术防范健康、有序地发展。


上一篇:安全技术防范在安保工作中的作用
下一篇:解决技术防范在安保工作中问题的有效办法

重庆市梁平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顺城街181-4-1号

电话:+023-53228108

邮箱:+2465480711@qq.com

邮编:405299

官方微信号